思维导图

结构化呈现知识体系,一目了然掌握知识框架和逻辑关系。

本章围绕安全生产方针、工作机制和国家政策文件展开,属于基础性章节。

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 — 知识结构

安全生产方针
完整表述: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
2014年修订新增「综合治理」
安全第一:安全优先于生产
预防为主:重心放在事故预防
综合治理:法律、经济、行政、技术手段综合运用
安全生产工作机制
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— 主体责任
职工参与 — 知情权、建议权、拒绝权
政府监管 — 依法实施监督管理
行业自律 — 制定行规行约
社会监督 — 舆论监督、群众监督
三管三必须
管行业必须管安全
管业务必须管安全
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
国家政策文件
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点
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(2016年)
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(2024-2026)

法律基础知识是理解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石,重点掌握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。

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— 知识结构

法的形式与制定主体
宪法 — 全国人大
法律(XX法)—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
行政法规(XX条例)— 国务院
部门规章(XX规定/办法/细则)— 国务院各部委
地方性法规(XX地方XX条例)— 地方人大
地方政府规章 — 地方政府
效力层级规则
宪法>法律>行政法规>地方性法规>本级地方政府规章
部门规章 = 地方政府规章(同等效力)
特别法优于一般法
新法优于旧法
法的冲突处理
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 → 国务院裁决
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 → 国务院提意见,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的,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

安全生产法是考试分值最高的章节(18-23分),必须全面掌握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— 知识结构

总则
立法目的:防止和减少事故,保障生命安全
适用范围:生产经营单位,排除消防/交通/核/特种设备
方针: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
工作机制:五主体负责-参与-监管-自律-监督
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
主要负责人7项职责
安全管理人员7项职责
安全机构人员配备要求(高危行业+其他行业)
安全培训(三级教育、四新教育)
三同时: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/施工/投产
重大危险源管理
从业人员权利义务
八项权利:知情权、建议权、拒绝权、紧急撤离权等
三项义务:遵守规程、正确佩戴防护用品、报告隐患
安全监督管理
监督检查职权:现场检查权、查封扣押权等
停产停业、关闭情形
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
高危行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
事故报告义务
法律责任
主要负责人未履职:罚款+撤职+5年内不得担任
事故罚款:一般30-100万→特别重大1000-2000万
按日连续处罚制度

五部单行法律各有侧重,考试中以消防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为重。

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— 知识结构

矿山安全法
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
三同时原则
矿柱岩柱必须保护
消防法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
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管理
单位消防安全职责
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特殊要求
道路交通安全法
不得超车的情形
交叉路口通行规则
人行横道让行
高速公路特别规定
特种设备安全法
八大类特种设备范围
使用登记:投入使用前或后30日内
电梯维护保养:每15日一次
建筑法
施工许可证制度
禁止肢解发包
法定代表人负责制

相关法律涉及面广,刑法是重点(每年4分左右)。

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— 知识结构

民法典(侵权责任)
同命同价原则
用人单位责任
高度危险责任
建筑物和地面施工致害
刑法
重大责任事故罪:3年以下→3-7年
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:5年以下→5年以上
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:3年以下→3-7年
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
危险作业罪(新):有现实危险的,1年以下
行政处罚法
处罚种类:警告/罚款/没收/吊销/行政拘留
简易程序:个人200以下、单位3000以下罚款
听证程序: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、较大罚款
一事不再罚
行政强制法
行政强制措施:查封、扣押、冻结
行政强制执行:加处罚款、划拨存款、拍卖
劳动合同法
试用期限制:1年合同→1个月;3年→2个月;3年以上→6个月
解除类型及经济补偿
劳务派遣:三性岗位,同工同酬
突发事件应对法
分级:特别重大/重大/较大/一般
预警级别:一级红色/二级橙色/三级黄色/四级蓝色
职业病防治法
职业病四条件
用人单位检测评价义务
职业健康检查(上岗前/在岗期间/离岗时)

行政法规数量多、考点细,事故报告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是重点。

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— 知识结构

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
事故四等级:一般/较大/重大/特别重大
等级标准:死亡(3/10/30)、重伤(10/50/100)、经济损失(1000万/5000万/1亿)
报告程序:现场人员→单位负责人(立即)→安监部门(1小时内)→上级(2小时内)
调查组:特别重大国务院/重大省级/较大市级/一般县级
工伤保险条例
应当认定:7种情形
视同工伤:3种情形
不得认定:故意犯罪/醉酒/自残
伤残待遇:一级27个月→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
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
生产实行许可制度
经营实行许可制度(例外:厂区销售不需许可)
运输资质要求
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
建设单位:提供资料、不得压缩工期
施工单位: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
监理单位:审查安全技术措施
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
适用范围(八大类+例外情形)
使用登记、定期检验

部门规章体系庞杂,重点掌握安全培训、特种作业和三同时。

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— 知识结构

安全培训规定
三级教育:厂级/车间级/班组级
新上岗培训学时:高危72学时/其他24学时
每年再培训:高危20学时/其他12学时
特种作业人员考核
条件:年满18周岁、体检合格、初中以上
操作证有效期6年,每3年复审一次
复审需在期满前60日内申请
事故隐患排查治理
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分级
重大隐患报告制度
整改验收闭环管理
应急预案管理办法
预案体系:综合/专项/现场处置方案
修订周期:3年评估一次
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
安全预评价范围:非煤矿山/化工/冶金等
安全设施设计审查
竣工验收
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
先通风、再检测、后作业
专人监护制度